以案说法丨订金还是定金你分清楚了
2023/7/14 来源:不详
“订金”和“定金”在买卖合同中被广泛运用,但若分不清楚是哪一种“金”,就很容易发生纠纷。黄某在购买二手房时,就因对“金”的性质约定、支付等内容与卖房者产生分歧,闹上法庭。前不久,忠县法院对该起合同纠纷作出宣判,判决驳回黄某要求返还2万元款项的诉讼请求。
案情简介
被告刘某委托某中介公司出售其房屋。原告黄某通过中介公司看房后,有意购买该房屋,遂于年9月与中介公司、刘某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并通过手机转款方式向刘某支付2万元,款项用途备注为“购房订金”。嗣后,因黄某亲属对案涉房屋不满意,不同意购买该房屋,黄某便找到刘某,以2万元款项系“订金”为由,要求其返还。双方多次协商未果,黄某将刘某告上法庭。另查明,转款前,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与黄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