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民网上卖扣碗被举报判罚5万,原告律师知

2024/1/20 来源:不详

据九派新闻此前报道,4月20日,重庆忠县的王女士以元卖出份扣碗类熟肉产品,因未标注产品相关信息,被顾客邵某以出售“三无产品”起诉,法院二审判王女士退还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,共计约5万元。判决显示,法院认定王女士售卖的土特产在销售时外包装上未标识生产者信息、产品保质期等必要的产品信息,违反了法律规定,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系职业打假人行为

当事人家属称:客户先下单了3份,收到货后说好吃又一次性下单了份,然后要求10倍赔偿,自己在网上查询发现对方是一名职业打假人。

判决书显示,年7月,邵某在王女士开设的微店上购买了一批食品,其中包含粉蒸肉、扣肉、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,合计份,每份折后单价30元,支付时使用了微店现金红包0.84元,共计实付.16元。

货到后,邵某将收货过程全程录像,指出上述货物包装均无产品名称、生产时间、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、保质期等标识,是“三无产品”。

随后,其起诉至法院,要求王女士退还货款.16元并赔偿1.6元。

一审法院认定,王女士售卖的土特产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支持邵某以上诉求。

一审后,王女士在其产品标识上进行了改进。因她觉得邵某此番明显有备而来,不是真正的消费者,怀疑其背后有利益驱使,便提起上诉。

近期,重庆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。

知假买假并不违法

据极目新闻报道,21日,原告邵某的律师吴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“三无产品”并非第一次,她卖的食品也没有经过检测合格。关于原告是不是专职打假者,吴律师表示:“法无禁止即可为。邵先生是懂法的消费者而已。”

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、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,如果商家的确向消费者卖假货了,则不构成敲诈勒索,即便索赔额偏高,也应交由法院裁判。

据广东新闻广播报道,“我们做这个,除了养家糊口,也是为了推广重庆传统民间美食。我们家做这些东西都是实实在在的,按照祖祖辈辈的传统工艺做出来的,没有添加防腐剂或其他添加剂。邵某也只是说我家的东西没有标签,并没有说质量有任何问题。”王女士说。

王女士的婆婆也哭着说:“太难受了,我们一家人这么辛苦。”无论如何,在经历这件事后,王女士有了更多法律意识,在那之后出售的所有食品,都有严格的包装和标签。“这个事情对我来说也是一次教训。希望做食品的朋友,一定要重视这个标签问题”她说。

来源:九派新闻综合极目新闻、中国新闻周刊、广东新闻广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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